【导语】:限行对象为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以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的所有柴油货车(含外地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执法车等特殊用途车辆除外。
佛山国三柴油货车限行对象
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及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排放标准(简称国Ⅲ及以下标准) 的所有柴油货车(含外地车),执行任务的军车、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以及执法车等特殊用途车辆除外。市政环卫、园林绿化、路桥养护领域车辆自限行之日起两年内不受此通行限制。
温馨提示: 佛山 目前还未正式实施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拟在中心城区限货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后续消息以官方最终正式文件为准。
拓展信息
2019年9月16日,佛山发布《关于实施第一阶段国Ⅲ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公开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11月1日起,“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拟在中心城区限货区域全天24小时限行,违规罚款200元并记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