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东台湾通行证可以办的城市:中山、江门、佛山、东莞、广州、深圳、珠海、惠州、韶关、河源、湛江、阳江、汕尾、茂名、揭阳、汕头、潮州、清远、梅州、肇庆、云浮。
广州市
办理条件
申请前往台湾的内地居民。
㈠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⑴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⑵无法证明身份的;
⑶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⑷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⑸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⑹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⑺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⑻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㈡申请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加急办理:
⑴出国治病,提供内地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病历;
⑵出国探望危重病人,提供对方的疾病证明或要求去探望的电报;
⑶出国奔丧,提供有关机构签发的死亡证明或使、领馆发出的处理死者后事的通知;
⑷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有效期即将届满,提交前往国入境许可或签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⑸出国参加紧急商务活动,提交大型商务活动主办方的邀请函及工作单位证明;
⑹出国留学、开学时间临近;提交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
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认为确属紧急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⑴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⑵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相片1张及广东省内有效的数码相片检测回执;
⑶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
⑷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⑸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和暂住证明。
⑹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仅受理广东省户籍申请人)。
注: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流程
网站办理
第一步 :申请人登陆广州金盾网(www.gzjd.gov.cn/ydyysq/wsyyindex.jsp)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
第二步 :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第三步 :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窗口办理
第一步 :申请人通过网上预约,无法预约的,现场提出申请,根据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申请表单及填写说明登录广东省公安厅出入境政务服务网(http://www.gdcrj.com);
第二步 :受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可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机关应5个工作日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三步 :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
第四步 :凭回执领取往来台湾通行证(可邮寄)。
办理时限与费用
⑴时限:
广东省户籍:7个工作日;
非广东省户籍:20个自然日;
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⑵费用: 80元/证。
东莞市
办理条件
通行证丢失的。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填写),申请表上贴有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光学照片一张。(照片规格:48mm×33mm)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可提交本人户口簿;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三)需提交《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外省户籍居民免交居住证。
(四)申请人系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应邀赴台除外)。
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申请。申请人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东莞分厅,由系统自动生成预约号发送到申请人手机,申请人持预约号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在预约时段内申请办事,大厅咨询工作人员根据办事需求,指引申请人到大厅派号窗口领取优先顺序号,系统自动生成表格和打印优先顺序号,申请人按照办理优先顺序号排队等候办事。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并说明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部门有相关过程文书的话以部门的为准,部门没有的话以我们统一规范的文书为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现场办理
注:65岁以上老人办理本人出入境业务的,可不经预约直接到现场办理。其他除了急事急办的,都必须先预约。
1.申请。申请人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市局审批,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加盖实施机关印章;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此事项涉及缴费,需先完成缴费才出具《往来港澳通行证》。
4.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或邮递领取结果。
办理时限与费用
时限:
10个工作日。
费用: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