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申请表》到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缴费情况,并出具《缴费凭证》,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办理参保手续,持《凭证》到吴江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填《申请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等。
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办理流程(职工)
第一步:
参保人员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职工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 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
第二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情况,并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超支使用的,应先按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第三步:
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办妥参保手续后,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到吴江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与苏州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办理流程(城乡居民医疗)
第一步:
参保人员填写《苏州市区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流动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
第二步:
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出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合)凭证》( 简称《参保凭证》 )。自出具《参保凭证》之日起,该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市区居民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步:
参保人员持《参保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转入 。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简称《联系函》)后,根据参保人员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出具《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并邮寄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自《信息表》出具之日起,该参保人员在市区的居民医疗保险关系终止。
苏州社保转移到吴江办理流程(居民养老保险)
第一步:
参保人员 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以及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 ,到 转入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填写《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转入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审核无误后,向转出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寄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收函》和户籍关系转移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第二步:
转出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接到《接收函》和相关材料后 ,对申请转移人员相关信息进行核实,符合转移规定的, 出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出审批表》 并邮寄至转入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同时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划拨至转入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
第三步:
转入地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出审批表》 ,确认转入的个人账户储存额足额到账后,办理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为转入人员记载个人账户,并将办结情况告知转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