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联办部门共用材料: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天津市居住证原件。市公安局材料:居民户口簿首页原件;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原件;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随迁子女系父母离异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地产权证)等。
联办部门共用材料: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配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天津市居住证原件。
市公安局材料:
居民户口簿首页原件;随迁子女居民户口簿申请人页、随迁子女页原件;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随迁子女系父母离异的相关材料;不动产权证原件(房地产权证);非申请人本人不动产的相关材料;购买房屋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的相关材料;集体户口簿首页原件。
其他部门材料详见: http://218.67.246.52/wu-score/systemNotice/detailPage?id=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