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职工医保报销上限:在职职工住院5.5万以下报销比例为85%,5.5万以上至35万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住院5.5万以下报销比例为90%,5.5以上至35万报销80%。
职工医保报销上限:在职职工住院5.5万以下报销比例为85%,5.5万以上至35万报销比例为80%;退休职工住院5.5万以下报销比例为90%,5.5以上至35万报销80%。
居民医保住院报销规定
注意事项
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就医或者购药,应当持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并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参保人员因行动不便等特殊情况不能到定点医药机构购药的,可以委托他人持该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有效凭证代为购买,受托人应当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保人员不得出借、出租本人医疗保障有效凭证。
参保人员提供方便快捷的结算服务。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优先实行联网直接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具备联网直接结算条件的,优先实行联网直接结算。
定点医药机构应当优先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报销范围外的医药服务时,应当事先征得参保人员或者其监护人、亲属同意并提供费用明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申报费用经审查核实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不予支付。定点医药机构不得将被拒付的费用转由参保人员承担。
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信息技术服务商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在工作中知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并应当妥善保管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关的登记、申报、支付结算等档案和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