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一类地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镇江市区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均执行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最新调整信息为2018年发布的《 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
一、 月最低工资标准 :一类地区202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地区18.5元。我市市区及丹阳市、句容市、扬中市均执行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三、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在规定期限内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
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18〕92号)原文: http://hrss.zhenjiang.gov.cn/tzgg/201807/t20180720_20268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