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可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00元;参保女性居民住院生育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委托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就可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
参加当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居民,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可由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限额800元;
参保女性居民住院生育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和计划生育服务证或福建省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给定点医院,委托医院审核有关生育证件,就可刷卡结算分娩医疗费。
福州市本级医保办理地点:福州市医保鼓楼管理部(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高桥路69号)、仓山区行政市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闽江大道238号)。
数据来源: http://www.fuzhou.gov.cn/zgfzzt/sybzx/ylbzjj/ggfw/zcbw/201808/t20180808_254615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