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80000元,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80000元,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政策原文:https://mp.weixin.qq.com/s/55oQvwm-wtsJeYqubYF8_g
上海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对象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上海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所需材料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医疗保障部门应当向患者提供在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本人年度医药费用信息查询服务。
上海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
为医疗保障信息系统记录的医药费用实际支出的当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