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福州市长乐区市民可就近选择晋安区市民服务中心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办理护照。咨询电话:0591-28201690;办理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办证大厅(龙景路北);办理时间:全年除节假日之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15:00-18:00 (夏至时)。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⑴咨询电话:0591-28201690
⑵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15:00-18:00 (夏至时)
⑶办理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办证大厅(龙景路北)
⑷交通指引:公交:龙景路站6路、10路
⑸预约入口: http://218.85.72.216:9080/weixin/jsp/book/booknotice.jsp
❹预约查询: http://218.85.72.216:9080/weixin/jsp/book/querybook.jsp
❺取消预约: http://218.85.72.216:9080/weixin/jsp/book/deletebook.jsp
❻办证进度查询: http://218.85.72.216:9080/weixin/jsp/search/query_progress_window.jsp
办理材料:
㈠基本材料:
⑴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可现场办理)
⑵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可现场填写)
⑶已持有护照的需提交原护照
⑷十六周岁以上的申请人交验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交验户口簿)
⑸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如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申请人应当由监护人陪同申请普通护照并提交
①本人户口簿
②本人的《出生医学证明》或者监护关系公证书
③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陪同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委托书
㈡具体情况:(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⑴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还应当提交
①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
②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应当提交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作为本人的身份证明
⑵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申请普通护照,还应当提交
①原普通护照
②定居国外的有效证明和暂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