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携带相关材料至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A栋四楼C区公安服务窗口61-69号,办公电话:57385852,办公时间:8:30—12:00 下午1:00—4:30)办理户口准迁证;||持户口准迁证至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户口落房产,至房产所属派出所落实户口。
人才引进落户办理指南: 点击查看
办理完人才引进后,落户到房产:
第一步: 携带以下材料至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 西区A栋四楼C区公安服务窗口61-69号,办公电话:57385852,办公时间:8:30—12:00 下午1:00—4:30 ) 办理户口准迁证 。
注:房产在张浦的,请至张浦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户口准迁证。
① 申请人及随迁人员有效 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原户口为集体户口提供经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的 户口证明材料 )。
② 户口落在本人产权房上提供房产证(不能反映出房屋住宅用途的,还应当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
A, 如产证为夫妻另一方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共有的,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
B, 如产证为迁移人父母的,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资料、本人及配偶在昆没有房产证明(向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出具)、父母书面签字的同意迁入声明意见书(不能反映出房屋住宅用途的,还应当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
C, 如迁移人的房产是与父母共有的,提供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资料、父母书面签字的同意迁入声明意见书(不能反映出房屋住宅用途的,还应当提供房屋土地使用证)。
③ 申请人有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家庭人员关系证明材料(如结婚证、出生证、户口本等)。
④ 上述相关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满16周岁随迁子女的身份证可视领证情况提供。
交通:
1.办事人员可驾车从昆山人力资源市场出发进入中环西线,途径江浦路至前进西路可到达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西区)。
2.公交乘坐117路、32路,从(汽车客运南站)上车在前进路(体育中心站)下车。
第二步: 持户口准迁证至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证 。
注:详细办理手续流程,请咨询原户籍地派出所。
第三步: A , 户口落房产 ,至房产所属派出所落实户口。 B , 户口落单位集体户 ,至单位所属派出所落实户口。 C , 户口 落人才中心集体户口 ,请先至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 ,持人才中心出具【 落户通知书 】 和【户口登记表】 ,同时携带: ① 户口准迁证; ② 户口迁移证; ③ 一张1寸彩色照片; ④ 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一并前往 吴淞江派出所 (Tel:57995752 )落实户口。
注:已婚携带结婚证、离异携带离婚证、有子女携带出生证明(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