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每月990元;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每月300元。
失业补助金标准:
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每月990元;
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每月300元。
1.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和未就业的条件。
2.在2020年3月1日到12月31日期间,新增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申领时须同时满足在此期间存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和未就业的条件。
上述两类人员最后一次失业前参保地为太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