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合肥新国标电动车的要求有: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等。
合肥新国标电动车的要求:
电动自行车需 具备脚踏骑行能力 ,整车质量 禁超55kg , 最高时速不超过25km/h 。
如果是 超标 的电动自行车,按照电摩处理, 上牌照及驾照流程跟机动车类似 ;
如果 不超标 ,则按照非机动车处理, 不需要牌照 ,牌照登记注册需根据各地管理办法执行。
具体来说, 就是要符合以下6条要求, 缺一不可:
1、要像自行车:具有脚踏骑行能力
2、电驱或电助:具有电驱动或/和电助动功能
3、速度要慢: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助动行驶时,车速不超过25km/h,电动机不得提供动力输出
4、车体要轻: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
5、电压要低: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
6、功率要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