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由区县残联指定有鉴定资格的医院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的,可申请到市级医院复查,由各区县(自治县)残联出具重庆市市级医院复查申请表,加盖当地区县残联公章,同时带上区县出具的残疾鉴定结论和相关资料,到市卫生局、市残联指定的市级医院复查。
一、申请办理残疾人证但对区县残疾鉴定结论有异议,请问怎么处理?需要带哪些资料?
残疾人证申请人对残疾类别、残疾等级评定结论有异议的,由区县残联指定有鉴定资格的医院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仍不服的,可申请到市级医院复查,由各区县(自治县)残联出具重庆市市级医院复查申请表,加盖当地区县残联公章,同时带上区县出具的残疾鉴定结论和相关资料,到市卫生局、市残联指定的市级医院复查。
二、多重残疾,残疾等级如何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多重残疾按所属残疾人中残疾程度最重类别的分级确定其残疾等级,具体残疾类别和残疾等级在残疾人证信息中逐一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