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烟台国际机场临时乘机证明需要在乘机当天办理。申请人员条件为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公安部、民航总局规定的乘机有效证件的;携带的乘机身份证件过期、失效、破损或者因照片、字迹不清等原因不能辨识的等。
烟台国际机场办理临时乘机证明规定(乘机当天办理)
(一)申请人员条件:
1、丢失、被盗或者忘记携带公安部、民航总局规定的乘机有效证件的。
2、携带的乘机身份证件过期、失效、破损或者因照片、字迹不清等原因不能辨识的。
3、机场安检部门认为旅客提供的乘机证件难以核实其真实身份的。
4、申请人办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5、在公安信息网上能够查到申请人的户籍信息和照片信息,且经过民警核对能确定与本人相符的。
(二)不予办理的情况:
1、无法提供身份证号码的。
2、冒用、变造、伪造身份证件的。
3、公安信息网查询后无法确认与申请人相符的。
4、外籍人员。
5、其他有可能危及航空安全的。
(三)注意事项
旅客乘坐的航班起飞前40分钟停止受理旅客乘机临时身份证明的申请。
(四)需提供的材料(提供其中一种即可):
1、过期身份证;2、过期临时身份证;3、过期护照;4、户口簿原件;5、驾驶证原件;6、破损的有效身份证;7、户籍证明原件;8、户籍证明传真件;9、暂住证;10、居住证;11、学生证(十八周岁以下);12、社保卡;13、现役军人单位证明;14、二代身份证申领条;15、其他机场公安机关开具的《临时身份证明》。
咨询电话:0535-5139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