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条件的人员,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申请。
先申请:
1.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mh.digitalgd.com.cn/portal/index),并点选“中山市”进入中山分厅。
2.选择市级部门“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部门事项列表中搜出公共服务事项“失业保险金申领”,双击查阅该事项办事指南。
3.点击“立即办理”按钮,进入登录界面。以个人实名账户和密码进行登录(注:未注册的用户应先进行注册,申请个人实名账户和密码)。并进入申报界面。
4.在操作界面填写申请表,录入个人相关信息。
5.上传申请材料并提交,完成申请流程。
什么时候发放:
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收齐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材料和失业保险基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手续,并作出书面支付决定,送达申请人,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户籍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书面支付决定之日起计算。
咨询电话 :0760-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