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5日工友来访告诉我说,他在找保安工作的时候,遭遇到了入驻在某环保产业园里的人力资源公司,人为有预谋的敲诈,致使他损失410元。
2019年1月12日周四的时候,人力资源的工作人员,要他去面试。见面后工作人员说,要缴纳660元的餐费。工友出于警惕说,没带那么多钱?工作人员见工友还有点警惕性,赶紧说,那办银行卡要30元,餐费就先预交100元。交完钱后工作人员开具收据一张100元餐费,30元办银行卡的钱拒绝写到收据上。
2019年1月13日周五的时候,该工作人员再让他去面试说这次是正式排工作。见面后该工作人员说:“得缴够餐费660元,保证安排工作”。着急找工作的工友说,只带500元钱。工作人员可能觉得差不多了,见好就收,收了500元,另外又收回了昨天的100元收据,又给工友重新开一个600元的收据。交完钱后,一楼工作人员让他去找二楼的人面试安排工作。就在这个时候,工友发现不对劲,二楼工作人员告诉工友说:“做长白班保安先得打点保安队长,最低也得给保安队长买一条烟”,工友心想,已经缴纳了600元了,还要再花钱,肯定有问题。
工友说:“不干了退钱”。
二楼工作人员说:“去找三楼退钱”。
三楼工作人员说:“你入职的时候签了单子,个人原因不愿意进厂,600餐费只退20%”。
工友说:“那还是干”。
三楼工作人员说:“岗位没了”。
工友说:“不行,120元,不行”
三楼工作人员说:“那就给你再加100元”
工友说:“不行”
三楼工作人员说:“你要是今天不要明天一分钱都没有了。”
迫于压力工友要了220元的钱,另外人力资源与他签了一个两清的协议,其中免责条款是这样说的“中介费已退清工友再去找他人力资源的话,人力资源将追究工友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