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九项,对不礼让行人违法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郑州礼让行人怎么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一款、《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57条第九项,对不礼让行人违法车辆驾驶员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礼让斑马线”有明文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因此,机动车在斑马线前不避让行人是一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构成违法。
1.在有信号灯的路口:
右转弯机动车应该让行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
左转弯机动车应该让行斑马线上正常通行的行人。
2.没有信号灯的路段:
行人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应该给正在通过的行人让行。
行人有优先通行权,机动车应该按照行人的通行需求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