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公示户籍学生及公布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结果;区教育局在“珠海高新区教育招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个人积分;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http://120.25.27.129/index)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复核;相关部门复核积分;公布积分分数线等。
(一)6月24日至6月30日,公示户籍学生及公布户籍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二)7月3日公布个人积分。
(三)7月4日—7月31日,家长自行在报名系统查看个人积分,如有异议,根据短信提示,在报名系统上上传补充材料申请复核。
(四)8月1日—8月14日相关部门复核积分。
(五)8月16日公布积分分数线。
(六)8月17日—8月21日公示政策性照顾生及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名单。
(七)8月22日,公布政策性照顾生及符合积分入学资格学生学位安排结果。
(八)8 月26日—8月27日,拟录取学生持全部入学材料到拟录取学校复核。
扩展材料
报名时间为5月8日上午9:00—5月31日下午6:00。
凡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申请学位的,均为有效申请。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高新区户籍学生,教育行政部门不保证就近提供学位;未按时报名申请的非高新区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公办学校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