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可以去车管所交罚款,也可以去银行或者在陕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互联网交通安全服务管理平台交罚款。碑林大队警务大厅 ——地址:乐居场正街131号;高新大队警务大厅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七路十八号;经开大队警务大厅 ——地址:红庙坡兴中路34号。
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违法处理
1、被路面执勤民警当场开具的简易处罚决定书,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其第三联(交银行联)于开具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前往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2、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路面执勤民警查处开具《强制措施凭证》(如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等)或《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文书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应持文书、本人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的和无驾驶证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机动车行驶证(或发票和合格证)15日内到交警大队处罚教育室窗口接受处理。
3、机动车因交通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设备记录违法信息的,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持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前往交警大队交通违法处理窗口接受处理,应处不超过200元罚款且驾驶证不超分的记录可通过互联网自助处理。
第二步:到银行或在网上缴纳罚款。
网上 缴纳罚款
互联网注册用户在互联网登录后,点击【违法处理业务】→【缴纳罚款】进入缴纳罚款流程。
办理业务用户类型: 非实名注册用户(通过网上注册功能注册的用户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 业务流程及操作说明
【业务须知】→ 【选择缴款记录】
♦ 注意事项 1 缴纳罚款流程
步骤1:【业务须知】返回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阅读其内容,包括:办理罚款缴纳需要注意的各项内容和相关责任,如下图所示。同意的,勾选“阅读并同意”,点击【下一步】进入步骤2【选择缴款记录】。
步骤2:【选择缴款记录】返回
在该步骤,用户需认真确认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
选择需要缴款的违法记录后,点击“确认缴款”按钮,跳转至支付平台进行支付。
注意事项
1、 用户可以给绑定的机动车、驾驶证的未缴款违法记录进行缴款。
2、 用户缴款时请仔细核对罚款金额、滞纳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