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宁波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宁波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一览
申领对象:
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
3、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待遇标准:
累计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30%计发(四舍五入),即482元;累计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每月失业补助金按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计发(四舍五入),即32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