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医保报销在一二三级定点医院都可以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按以下标准报销。
报销比例及范围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符合医保政策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按比例报销:
项目 | 一档 | 二档 | |
起付线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100元 |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300元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800元 | ||
报销比例 | 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 80% | 85% |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60% | 65% | |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40% | 45% | |
全年报销封顶线(元) | 80000元 | 120000元 | |
计算办法:报销金额=(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线)×报销比例。 | |||
另: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费和住院费合并计算封顶线;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在同档参保成年人的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 |||
参保人员在我市三级和二级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起付标准降低一个档次。 在中医医疗机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使用医疗保险范围内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以及医院自制中药制剂的医疗费用,政策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