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 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办理流程
留汉大学毕业生办理落户,有自有房屋的,可在房屋所在地落户;无自有房屋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也可在工作地、租赁房屋所在地或借住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
办理落户可选择以下两种渠道:
(一)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http://ydck.whga.gov.cn”网站二维码),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二)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