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办理地点为上海市各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江西中路250号,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秣陵路80号三楼。
办理地点为上海市各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黄浦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为江西中路250号,徐汇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为南宁路999号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2号楼3楼。静安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地址为秣陵路80号三楼。
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六)双方自愿结婚;(七)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合法、完整、真实、可靠。
申请材料
本人的结婚登记声明书
本人有效身份证
本人常住户口簿 (可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代替)
本人居民身份证 (可用有效期内的临时居民身份证代替)
合影证件照
咨询电话
(021)69714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