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积分达11分及以上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
居住证积分方式
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须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在双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成都市居住证》;
2.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人的居住积分信息。
办理流程
打开微信,搜索微信小程序“双流教育”→微信授权登录,点击“随迁子女报名”→阅读报名须知并勾选同意→填写报名表单→报名成功以后,关注我的报名,查看系统自动派发现场初审日期→按期现场初审资料→各级部门(单位)网络审核→审核通过→领取《入学通知书》→报到注册。
(一)网上信息登记(5月1日—5月29日)
按要求准确、详细填写适龄儿童与监护人基本信息。
(二)选择现场初审日期
完成信息登记时,须同时预约到镇(街道)指定初审点提交审核材料的时间。
(三)现场初审资料(5月份工作日)
申请人按照登记时预约的日期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镇(街道)指定的初地点参加现场审核。逾期且截至5月29日未提交书面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