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过期无效,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到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重新办理。证明材料如下: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等。
南京居住证过期无效,需要 重新办理 。
所需材料 :
(1)居民身份证;
(2)其他材料:(按自身情况准备对应材料)
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②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③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能够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可以为其办理居住证。但租赁的房屋属于违法建筑的、或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的,不得为其办理居住证。
④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⑤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注: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 原件 ,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签注办理 :在每满一年的最后一个月,携带居民身份证及证明材料前往居住证所属的派出所进行证件签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