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2020年6月10日起,未悬挂新式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通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50元罚款;骑行电动车期间存在无牌、假牌及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骑行电动车期间走机动车道、上高架桥快速路、走下穿隧道机动车道及逆向行驶将处以20元罚款等。
福州电动车黄牌什么时候开始罚款
2020年6月10日起,未悬挂新式黄牌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三环路(含)以内道路、马尾区罗星街道、马尾镇通行,违反规定的将被处50元罚款;
骑行电动车期间存在无牌、假牌及遮挡号牌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骑行电动车期间走机动车道、上高架桥快速路、走下穿隧道机动车道及逆向行驶将处以20元罚款等。
骑行电动车期间闯红灯、闯禁行、违规载人等违法行为将处以50元罚款。
若市民收到违法提示信息,请于15日内登陆“福州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处理,后续还可以通过“福州交警”APP电动自行车处理模块接受处理。逾期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扣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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