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HR,虽然钱不多且压力大,但是工作还算得上体面,至少是受人尊敬,说出来不会有失身份,特别是在单位,HR在一定程度上还掌握着干部职工的生杀大权,干部职工都会有所“忌惮”。
无论是过去的人事部,还是现在的人力资源部,掌握实权已是不争的事实,体现在招人上,在用人上,在晋升上,在考评上,等等。也正是基于这些实权,在日常工作中,也不免可能有机会给部分不怀好意的人去钻营。
当这种钻营与自己的领导上司结合以后,那更是会产生极坏的负面影响,并在单位造成一种不良的歪风邪气。网上曾有个例子,讲到一位下属正巧撞上领导收受别人好处,然而,下属就瞬间石化了,因为不明所以,从而不知所措。
类似的情形也许还有不少,比如撞破领导的地下恋情时,被领导协同干了一些不合规矩的事情时,遇到领导基于某种目的让别人背锅时,知晓领导的某种见不得人的个人隐私时,看到不该看到的内部信息时,听到不该听到的机密消息时,这些时候都会考量HR的应变能力和职业道德,毕竟,谁叫HR平常跟领导走得比较近呢!
作为HR,平常接近领导的机会比较多,自然而然有可能就会撞见上述网上所列的种种“尴尬”的情况。然而,大部分滑头的HR会选择性暂时失明或暂时失忆,装傻充愣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甚至从此和领导同上一条船,穿上同一条裤子。
也许,从此成为领导的心腹,倍受提拔和重用。然而,这样的重用真的好吗?在如今反腐倡廉、作风趋紧的大环境下,这样的领导敢于这样的作为,必然会在不久的某一天东窗事发,而到那时,作为心腹的HR必然会被拔出萝卜带出泥,一并被处理。
所以,从职场厚黑学长远谋划的角度也好,从职场心灵鸡汤自我保护的角度也好,撞破领导的“好事”,绝不能简单地选择性失明或失意,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具体对待,这不单是出于单位的全局利益考虑,也是为自己的将来有所打算。
如果是非原则性的小事,能够带过去的,无伤大局,可以选择当作没发生,毕竟,人无完人,不必苛求,更何况是面对领导,只是要记得给领导寻找一个体面的台阶下;
如果是原则性的大事,切忌同流合污、随波逐流,该坚持的原则一定要坚持,该有的立场一定要站稳;同时,在坚持原则、站稳立场的前提下,给予领导善意、婉转的警示、提示或暗示,引导他们自我反省、回归正途,能够及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后果性,并且注意这种提醒的方式、方法、时机、场合的选择和把握;当然,这种提醒往往有些不会奏效,并招致领导的反感和排挤,如果是这样的话,在可能的条件下,尽快申请调换工作部门或是工作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