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第一类: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户主为父母,父母房产在学区内;第二类: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区内,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第三类:孩子及父母户口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有房产在学区内;第四类: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在学区内有租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等。
各小学按照划分的招生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六类顺序接收学生。
①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户主为父母,父母房产在学区内;
②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在学区内,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③孩子及父母户口不在学区内,父母或本人有房产在学区内;
④孩子及父母户口在学区内,在学区内有租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⑤孩子及父母户口不在学区内,在学区内有租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⑥孩子及父母户口不在城区,在学区内有租房,本人及父母在城区内无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