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携带《重新核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申报表》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工作人员接受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接着进行条件核准;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初审信息;初审通过后,复审;最后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结果。
南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重新核定申请流程
1、申请人携带 《重新核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申报表》 等材料,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
2、工作人员接受申报材料并核对录入,接着进行条件核准;
3、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初审信息;
4、初审通过后,复审;
5、最后工作人员告知申请人结果。
图示办理流程:
拓展
重新核定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提供:
(1)《重新核定(调整)基本养老金申报表》,原件1份。
(2)涉及变更实际缴费年限的,还需提供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有关缴费材料,验原件;
(3)涉及变更视同缴费年限及军转干标识的,还需提供人事档案和其它可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原始材料,验原件;
(4)涉及变更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还需提供漏记、补记个人账户部分的有关缴费材料(养老保险手册或转移单等),验原件。
(5)涉及变更边远山区标识,还需提供:户口簿,验原件。
(6)涉及变更部分退役军人标识,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部分退役军人身份确认表》,原件1份。
(7)涉及变更技术职称,提供:
①职称证书,验原件;
②获得专业技术职称的批文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验原件;
(8)涉及监外执行的企业退休人员,刑满释放后变更标识的,还需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法律文书,原件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