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且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3天婚假,可延长10天(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不包括双休日)不计入延长的10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等。
婚假规定
①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且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享受3天婚假,可延长10天(且国家法定休假日(不包括双休日)不计入延长的10天婚假);
②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③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④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⑤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晩婚假;
⑥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温馨提示:按照以往规定,符合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岁)的夫妇,可在法定3天婚假的基础上增加婚假天数,各地晚婚假天数从7天到近30天不等。但新修订的计生法中取消了相关鼓励晚婚的条款。随后多地也相继取消了晚婚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