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芙蓉区政府、圭塘河风光带、人民路浏阳河大桥。人民东路站首末班车时间:2号线(梅溪湖西—光达)首车:6:36,末车:23:35;2号线(光达—梅溪湖西)首车:6:32,末车:23:13。
长沙2号线人民东路站附近地标: 芙蓉区政府、圭塘河风光带、人民路浏阳河大桥。
人民东路站首末班车时间: 2号线(梅溪湖西—光达)首车:6:36,末车:23:35;2号线(光达—梅溪湖西)首车:6:32,末车:23:13。
拓展: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铁安全保护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保障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轨道交通设施顺利建设,加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管理,根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长沙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技术方案层级管理暂行办法》、《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委员会工作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所辖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所有工程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用语定义
(一)安全保护区:轨道交通依照国家及其他相关规范设置安全保护区,其范围如下:地下车站与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50米内;地面车站和高架车站以及线路轨道结构外边线外侧30米内;出入口、通风亭、冷却塔、变电站、垂直电梯等建(构)筑物外边线和控制中心、车辆基地用地范围外侧10米内;轨道交通过江、过河隧道结构外边线外侧150米内;因地质条件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安全保护区范围的,应当经市城乡规划部门审定;
(二)申请人:在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进行作业的单位或者个人;
(三)第三方监测:指具有监测资质,与我司、申请人均无隶属关系的第三方,受委托承担受影响区域城市轨道交通的设施安全与运营安全保护监测;
(四)评估单位:具有相应资质、经我司考评合格、受申请人出资委托对受影响的轨道交通设施和运营安全进行评估的单位。
第四条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分类及责任主体
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的管理分为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督管理、日常巡查三个部分组成。
规划设计审查:指在轨道安全保护区内各建设项目报建申报阶段,配合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其规划调整、规划方案、勘察方案、初步设计、基坑支护设计(深基坑审查)、报建图等内容进行技术审查。规划发展部、集团总工办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查工作的主要责任部门。
施工监督与管理:指对在建或运营线路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按法定报建程序完成各阶段报建审查的项目进行现场施工监管,监督项目施工按照各审查方案进行实施,对未按审批方案进行实施的项目应立即予以制止,通报参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工作的各相关部门,配合执法办公室进行执法工作。分线建设公司为在建线路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施工监管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运营公司为运营线路(含试运营)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内建设项目施工监管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集团办公室、集团总工办、规划发展部、建设管理部、运营管理部、执法办公室等部门在各自范围内对分线建设公司及运营公司予以配合。
日常巡查:指对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进行定期日常巡查工作,对区内违法施工,破坏轨道交通设施,影响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及建设条件的行为予以制止,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并通报集团参与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工作的相关部门;在建(运营)线路,分线建设公司(运营公司)应参与相关巡查工作。执法办公室为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日常巡查工作的牵头责任部门,集团办公室、集团总工办、规划发展部、建设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分线建设公司、运营公司等部门在各自范围内予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