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暑假开始时间:小学为7月6日,初中为7月17日,普通高中为8月1日;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9月1日,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原则上,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初中为7月17日
6月19日,市教育局下发通知,就2020年全市中小学暑假工作作出安排部署,通知如下:
暑假开始时间:小学为7月6日,初中为7月17日,普通高中为8月1日;中小学秋季新学期开学时间统一为9月1日,寄宿制学校可提前一天安排学生报到。原则上,幼儿园参照小学执行,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普通高中执行。
通知要求: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按照暑假时间安排,紧密结合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实际,周密制定暑期工作计划,及时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开,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确保师生假期平安、充实、有意义。
一、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要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理念,把疫情防控摆在学校工作的首要位置,贯穿于放假前和假期工作全过程。放假前要专门安排时间对教职工、学生进行疫情防控专题教育,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明确监护人责任,自觉做到不到中、高风险的疫情地区,模范遵守所在社区、村居疫情防控规定,认真执行“日报告”制度。学校要坚持育人导师制度,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保持与学生、家长的密切联系,及时传达疫情防控要求,指导学生根据疫情变化积极做好防护。假期严禁学校和教师以任何理由组织学生到校上课、补课或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夏令营、外出研学。鼓励教师通过网络、微信等形式对个别因疫情出现“学困”的学生进行学业辅导,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保持“零容忍”,在加强巡视巡查基础上,坚持有举报必查,对置若罔闻者严肃处理。
二、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和假期生活指导。 各县市区要安排教研机构加强对各学段教学工作的指导,分学科科学评估线上线下教学效果,充分利用放假前时间做好“补短板”工作,同时针对不同学生开好“暑期学习生活指导”处方。对小学6年级课程进度要作出专门评估,确保按要求高质量完成教学进度;对小学1至3年级严禁学校举行期末统一考试;对义务教育其他年级严禁组织县级统考,严禁为学生排名次、统计升学率,学业成绩一律实行等级表达;严禁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总结疫情期间“家校育人课程超市”建设经验,科学指导好学生假期生活,严格限制各科作业数量,加强亲子游学活动指导,定期开展网上家访,及时化解亲子矛盾。要大力倡导、积极鼓励,科学广泛地组织开展社会实践、社区志愿、英模访谈、城乡考察、体力劳动、朝阳读书、主题阅读、研究学习、科技实验、职业体验以及小论文、小发明、小创造、小创作等活动,将标志性成果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丰富人生经历,实现健康成长。
三、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工作。 各县市区、学校要针对假期学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门安排,一县一方案、一校一专班、一生一对策,既列出全部风险清单,又要有每一位学生的安全措施。特别是对防溺水和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后对高三、初三年级学生影响,必须做到有研判、有对策,超前预防,对学生教育要到位,与家长沟通要及时,各方责任要清晰,监督检查要彻底,决不能发生令人痛心、无法挽回的学生伤亡事件。对孤儿学生、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建档立卡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要特殊关爱,做到放假关心不放松。要注意放假前后的学校财产安全,放假前财物要清点封存。学校9月1日开学前,要提前将校园、教室、宿舍、食堂卫生打扫好,课桌椅凳摆放整齐,公示栏和宣传牌匾内容适切,校容校貌焕然一新。市、县两级督学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