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根据《重庆轨道交通票务规则》: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6元[24-32公里(含)],7元[32-41公里(含)],8元[41-51公里(含)],9元[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重庆轨道交通票务规则
第二章 基本票制
第二条 实行里程计价、递远递减的计程票价:乘客乘坐轨道交通1次,在180分钟内,按照乘坐里程计算票价。最低票价2元,最高票价10元。票价标准为:起步价2元[0-6公里(含)],3元[6-11公里(含)],4元[11-17公里(含)],5元[17-24公里(含)],6元[24-32公里(含)],7元[32-41公里(含)],8元[41-51公里(含)],9元[51-63公里(含)],10元[63公里以上]。
依据: https://www.cqmetro.cn/yyfw/pwzc/2019/5/13/1166386.shtml
扩展资料:
《重庆市轨道交通乘坐规则》(2019年1月2日第二次修订)
第四条 下列人员享受优惠乘车待遇:
(一)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符合优惠乘车待遇的老年人、盲人和其他一级二级残疾人享受免费乘车待遇。
(二)三级四级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办理优惠卡半价乘车;学生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票价优惠。
(三)残疾人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予免费。
除身高1.3米以下的儿童外,前述享受优惠乘车待遇的人员,未按照规定出示有效的乘车优惠凭证,或者将乘车优惠凭证转借、转让他人使用的,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有权要求乘客按照普通乘客支付车费。国家和本市对享受优惠乘车待遇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