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月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8.5元/小时。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加班加点的工资等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
南京市自 2018年8月1日起 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该政策暂未变动。
月最低工资标准: 2020元/月 。
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8.5元/小时 。
企业支付给顶岗实习学生的实习报酬和勤工助学学生的劳动报酬按照小时计酬,并不得低于当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下列项目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一)加班加点的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政策原文 :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