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是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提出,在官网上提填写好资料提交后,会经由区、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核以及会有相关人员实地考察,所有审核通过后会进入到深圳人社局官网的公示名单,通过后会与神奇人签订对应的合同书,然后由市财政部门下发补贴。
满足以下所有条件即可申请
(1)获得深圳市外国专家局颁发的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
(2)担任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管理人员(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技术负责人(技术总监以上职务)
(3)必须为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折合人民币不少于30万元
(4)所在企业属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
(5)所在企业具有与申报项目相符的场地、研发设备和人员情况,且经营正常
(6)创业资助申请应当在申请人所在企业注册成立的6至36个月内提出
申请材料清单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留学人员企业登录网站填写申请材料,向注册地所属辖区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请。( 点击进入申请网址 )
2)受理。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当场作出受理决定。
3)初审。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在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初审,出具审核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
4)复审。市人力资源部门在5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特殊程序环节:
1、评审(非承诺时限)。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汇总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60个工作日内,召开项目评审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出具专家评审结果。
2、实地考察(非承诺时限)。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在40个工作日内按照年度创业资助资金总量确定留学人员企业实地考察范围,组织实地考察,拟定创业资助名单,经市科技创新委确认无重复资助项目后报市财政部门复核。
3、公示(非承诺时限)。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在其官方网站公示拟资助对象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会同区(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开展调查,并出具调查结论。
4、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按规定下达补贴资金使用计划,5个工作日。
5、市外专局与获资助的留学人员签订《深圳市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资金使用合同书》,合同书的内容包括资助金额、资助款用途、自筹资金投入、绩效评估事项以及违约责任等,时间为10工作日;
6)决定:获资助单位开立监管账户,创业资助资金指标由市财政部门按照规定下达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由市人力资源保障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要求,一次性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审批总时限
60-120个工作日
补贴标准
创业资助标准分为三个等级:
一等资助100万元,
二等资助50万元,
三等资助30万元。
特别优秀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