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防骗律师有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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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提醒:劳务工在求职时应到正规职业介绍机构,应注意观察该机构是否有合法证照、批准证书,千万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所求职,更不要轻易相信路边招贴启事和拉客仔的招工游说谎言。

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有可能难以得到全面保护。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必须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不能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则其各种劳动保障权益将难以得到保护,双方有关工资等事项的一些口头约定更是难以受到保护。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多听、多想、多看(参照别人的合同),避免签“口头合同”、“不全合同”、“模糊合同”、“单方合同”以及一些危险性行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工伤概不负责”的“生死合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种“生死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部门反映,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另外法律规定,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

律师还建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还要明确约定试用期的时间。根据《劳动法》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内,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享有报酬权,月薪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工伤,同样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工伤保险待遇,因工伤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者,同样可以享受伤残补助待遇。即使有的老板不愿意与试用工者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也同样受法律保护。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随时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加以限制;但是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只有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碰到反复炒掉员工、随意延长试用期、试用期内不赔偿工伤等“试用期陷阱”的打工者,应该在第一时间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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