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对于购买购买商品房还贷的,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购房,都可以提取在成都交的公积金,但是需要相关资料才可以,一年可提取一次;对于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可每季度提取一次。
对于买房的:
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外购房,都可以提取在成都交的公积金,但是需要相关资料才可以的,你如果买的商品房,商业贷款,在合同备案之后的一年之内来成都提取首付(需要购房合同,备案表或者备案号,购房款发票或者首付款收据,本人身份证,单位上开的提取证明一式两份,公积金卡),再次提取需要等到还贷款满一年之后,以后每次间隔12个月提取一次,直到贷款偿清。
对于租房的: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应当在租房备案有效期内申请;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应当在合同有效期内申请。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租住房屋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制定说明:为贯彻落实加快建立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十九大精神,充分考虑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加大对市民租赁自住住房支出的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和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将原办法租住商品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提取频次由每年可申请提取2次调整为可每季度提取一次。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提取业务可由单位代办调整为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