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产假);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目前这一标准为2565元)的50%支付。
长沙生育津贴支付标准
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生育保险月人平缴费基数÷30天×产假天数(国家规定的产假);
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按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平均生育医疗费用(目前这一标准为2565元)的50%支付。
支付天数
根据湖南省生育保险相关政策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女职工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158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2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15天;怀孕2个月至4个月以下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30天;怀孕4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津贴支付天数为4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