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广州番禺区积分入学政策是指《番禺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须知》。须知内容包括了申请对象;就业情况和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排名规则(第一批:“省五年”优先;第二批:普通积分);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一览表等。
《番禺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办理须知》
根据《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番府办〔2015〕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结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穗府办函〔2016〕174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关于落实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穗教基教一〔2017〕4号)等有关规定,现开展番禺区2018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工作。有关规定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来穗人员(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当年8月31日),其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任意一项目发生在番禺区。
(二)其随迁子女,即适龄入学申请人(以下简称“入学申请人”),须符合当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尚未入学、拟当年入读小学一年级,或当年应届小学毕业拟升读初中一年级。义务教育阶段其他年级,不接受“积分制”转学或插班的申请。
二、申请流程
三、积分项目及标准一览表
本表说明: 一、来穗人员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广州市办理了《广东省居住证》满1年的(计算截止时间至2018年8月31日),其稳定职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任意一项发生在番禺区的,可为随迁子女提出积分申请入学。 二、监护人一方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5年、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为第一批优先批次积分。 三、本表第3项“就业情况”和第8项中的“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须通过网上完成填报信息后,再到相应部门窗口进行现场审验。 四、监护人配偶同是来穗人员,且其《广东省居住证》符合上述条件的,可同时累计积分(第1项“计划生育”和第7项“住房保障”项目除外),积分结果可累积计算至该项目的最高分封顶。 | ||||
序号 | 项目 | 条件和标准 | 积分办法 | 提交申请 (原件及复印件) |
1 | 计划生育 (最高得分40分) | (1)持有国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或国家电子婚育证明或《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 | 5分 | 网上填报监护人和入学申请人基本个人信息,系统审核积分。 (4)、(5)项不得同时得分。 |
(2)在番禺区按要求在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登记婚育信息,纳入现居住地的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 | 5分 | |||
(3)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生育 | 30分 | |||
(4)监护人有政策外生育行为,但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内生育 | 15分 | |||
(5)入学申请人为政策外生育,已按有关政策法规接受处理 | 15分 | |||
2 | 居住年限 (最高得分35分) | (1)在广州市内办理《广东省居住证》须满1年(计算截止时间至2018年8月31日) | 2分 | 监护人(及配偶)网上填报基本个人信息,系统审核积分。(2)、(3)项不可同时得分。 |
(2)截止至2018年3月31日,在番禺区连续办理居住证满5年,28分;超出按0.35分/月加分 | 最高33分 | |||
(3)截止至3月31日,在番禺区办理居住证累计月份,每月0.35分 | 最高33分 | |||
3 | 就业情况 (最高得分25分) | (1)员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有就业登记证明、或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每月得0.4分,截止至3月31日不满一个月不予计分) | 最高25分 | 监护人(及配偶)网上填报基本个人信息后,须携带资料到到劳动部门进行现场审验积分。 |
(2)(个体户/企业)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每月0.4分,截止至3月31日不满一个月不计分) | ||||
4 | 缴纳社保 (最高得分30分) | (1)城镇基本养老保险(每月0.1分) | 最高30分 其中任一险种积满6分,即视为社保缴纳满5年 | 监护人(及配偶)网上填报基本个人信息,系统审核积分。(本项目只对积分监护人在广州统筹区内社保系统缴纳社保的部分积分)。 |
(2)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每月0.1分) | ||||
(3)失业保险(每月0.1分) | ||||
(4)工伤保险(每月0.1分) | ||||
(5)生育保险(每月0.1分) | ||||
5 | 技能职称 (最高得分25分) | (1)副高级以上职称、执业资格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 25分 | 监护人(及配偶)网上填报学历、职业资格、职称等相关证书级别和证书编号,并上传证书及相关证明扫描件等图片,系统审核积分。(本项目只取最高分) |
(2)博士 | 25分 | |||
(3)硕士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5分 | |||
(4)硕士 | 23分 | |||
(5)大学本科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3分 | |||
(6)大学本科 | 20分 | |||
(7)大专或高职学历,并具有中级职称、执业资格 | 20分 | |||
(8)大专或高职 | 15分 | |||
(9)技师职业资格、中级职称 | 15分 | |||
(10)高级工职业资格、初级职称 | 13分 | |||
6 | 纳税情况 (最高得分20分) | 在番禺区内,近5个纳税年度(所属期2013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缴纳个人所得税每千元1分(不足千元部分计0分);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业主,其企业或工商户在番禺区缴纳各税累计每5万元1分(不足5万元部分计0分)。期间有偷逃欠税行为的,本项目不予计分。 | 最高20分 | 监护人(及配偶)网上填报信息后,系统审核积分,不需到前台申请。如对公布纳税金额有异议,可通过系统上传纳税清单或税收完税证提出一次申诉,税务部门将进行重新审核。 |
7 | 稳定住所 (最高得分25分) | (1)在番禺区合法租住,提供经来穗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借用)证明,且在租赁地所在镇(街)申请入读的,5分。其租赁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 最高25分 | 监护人根据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借用)证明,详细填写相关地址,申请,系统审核积分。 (1)+(2)项与(3)项不得同时得分。 |
(2)在番禺区合法租住“安全星级出租屋”,经来穗部门核定每9分,折算为本积分申请1 分。折算到20分为最高得分。折算过程中小数点不计分。 | ||||
(3)在番禺区自有产权房, 25分。若其产权房经查实属违章建设的,不予计分。 | ||||
8 | 加分奖励 (最高得分50分) | (1)入学申请人(小孩)是少数民族的。 | 最高10分 | 现场确认时在受理窗口审验积分。 |
(2)参加番禺区义工、青年志愿者服务每满50小时积2分。 | 最高10分 | 需到团区委或区义工中心进行现场审验积分。 | ||
(3)最近5年内(截止至3月31日),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镇(街)政府(办事处)表彰的加5分/人 .次。 | 最高10分 | 现场确认时在受理窗口审验获奖证书或表彰单位证明,现场审验积分。竞赛类获奖不予加分。(获奖种类由各部门指定) | ||
(4)最近5年内(截止至3月31日),在番禺服务期间获得区级政府、部门或以上表彰的加10分/人 .次。 | 最高20分 |
四、就业情况和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
监护人在“番禺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注册填报报名信息后,带备相关资料在4月16日-4月28日(除节假日,逢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相关部门进行现场审验,相关部门直接在系统上传审核结果。
(一)就业情况的现场审验
1、地点:工作单位辖区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就业于番禺区外的单位的,到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所需提供材料:(1)身份证原件;(2)劳动合同;(3)社保个人参保证明;(4)营业执照(监护人是法人需提供);(5)能证明在广州地区就业的其它材料(包括考勤记录、工资发放表等)。
(二)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
1、地点:团区委志愿者部或区义工中心。
2、所需提供材料:
(1)番禺区义工联直属部志愿者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②义工证原件、复印件1份;
③义工服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1份,或打印在“i志愿”系统/“志愿时”系统上的服务时数记录。
(2)非番禺区义工联直属部志愿者
其他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者,除提供以上材料外,需附加志愿服务组织所在镇(街)团(工)委开具的服务时数证明或者市级以上志愿者(义工)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高职院校志愿者由学校团委开具证明。
五、排名规则
积分分两个批次计算及排序:
(1)第一批:“省五年”优先。根据有关规定,一方监护人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即在番禺区居住并连续办理有效居住证满五年、在广州地区有正当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五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以下简称满足“省五年”条件),其适龄子女优先获得公办学位分配。
(2)第二批:普通积分。不符合“省五年”条件的,为学位安排第二批次。若申请入学地在满足“省五年”条件入学申请人学位需求后仍有剩余的,则按本批次的入学申请人所得积分高低排序进行学位分配。
六、现场确认
监护人须在5月6日-5月8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各镇(街)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窗口进行现场签名确认积分结果。
现场审核所需提供资料:入学申请人和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入学申请人的出生证。夫妻双积分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其中:
1.户口簿(收首页及相关人员信息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属集体户且无法取出原件的,须提供集体户口簿首页、相应户口页复印件,或提供其户籍地所在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验原件、复印件)。
2.入学申请人为少数民族的,以户口簿明确标示小孩户口性质为准,验原件,收复印件,并审核加分。
3.现场将对监护人获奖情况进行审核加分。监护人须提交近五年(2013年4月1日—2018年3月31日)获奖证书或有效证明文件,现场验原件,收复印件,现场审核加分。
4.入学申请人申读初中一年级的,须提交目前在读小学六年级的全国学籍库学籍证明,经在读学校盖章,现场查验审核,收取盖章的证明材料。
七、积分制入学受理窗口一览表
序号 | 单位 | 地址 | 联系电话 |
1 | 沙湾镇来穗中心 | 沙湾镇大巷涌路143号(沙湾镇政务中心) | 84733377 |
2 | 石碁镇来穗中心 | 石碁镇岐山南路4号(石碁镇政务中心) | 34851125、84559925 |
3 | 新造镇来穗中心 | 新造镇南裕大街4号(新造镇政务中心) | 84728222 |
4 | 南村镇来穗中心 | 南村镇兴业大道1042号计生大楼306室 | 34724052、34821930 |
5 | 化龙镇来穗中心 | 化龙镇工业路20号 | 34756123 |
6 | 石楼镇来穗中心 | 石楼镇嵩山路60号群众服务中心1号楼 | 84845355、84866314 |
7 | 市桥街来穗中心 | 市桥街兴富路45号(市桥派出所旁) | 84873340、34514744 |
8 | 沙头街来穗中心 | 沙头街景观大道南23号(沙头街政务中心) | 34807512 |
9 | 东环街来穗中心 | 东环街东星路100号(东环街政务中心) | 34513526 |
10 | 桥南街来穗中心 | 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番禺中学南面) | 34617301 |
11 | 小谷围街来穗中心 | 大学城中心大街南大街28号(小谷围街政务中心) | 39340110 |
12 | 大石街来穗中心 | 大石街岗东路155号 | 34797996、34797997 |
13 | 洛浦街来穗中心 | 洛浦街洛溪新城吉祥北道149号 | 84588110、84584922 |
14 | 钟村街来穗中心 | 钟村街毓秀东路11号 | 34711234 |
15 | 石壁街来穗中心 | 石壁街钟韦路73号(石壁街政务中心) | 39906671、39906672 |
16 | 大龙街来穗中心 | 大龙街市莲路汉基大道1号 | 39269631、39269008 |
八、积分制入学业务部门相关联系方式一览表
相关项目 | 单位名称 | 联系地址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就业情况的现场审验 | 沙湾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沙湾镇大巷涌路143号 | 34879373 | |
石碁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石碁镇碁龙西路67号 | 39960802、39960803 | ||
新造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新造镇新广路新丽园一街111号 | 34728910、34728911 | ||
南村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南村镇市新公路北段28号 | 34823299、84768262 | ||
化龙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化龙镇工业路20号 | 84751443、34756638 | ||
石楼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石楼镇建设路3号二楼 | 84842684、84843708 | ||
市桥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市桥街捷进中路4号 | 84876331 | ||
沙头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沙头街景观大道南23号 | 34815620 | ||
东环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东环街东星路100号 | 34811531 | ||
桥南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桥南街福愉西路逸祥大街2号 | 34617558 | ||
小谷围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广州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小谷围街道办事处大楼209办公室 | 39339106 | ||
大石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大石街岗东路116号 | 34783018 | ||
就业情况的现场审验 | 洛浦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洛浦街环岛南路312号 | 84580686 | |
钟村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钟村街钟灵北路56号 | 84775674 | ||
石壁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石壁街钟韦路73号 | 39906516 | ||
大龙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 | 大龙街汉基大道1号 | 39269121 | ||
番禺区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市桥街平康路48号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 84692973、84692962 | 业务范围:就业单位在番禺区外的来穗人员 | |
义工(志愿者)服务时数的现场审验 | 番禺区团委 | 番禺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213室团区委志愿者部 | 84636502 | |
番禺区义工中心 | 市桥街环城东路89号 | 84837338 | ||
职业资格、学历职称审核情况咨询 | 番禺区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所 | 市桥街万丰路8号一楼大堂报名处窗口 | 84825537、84825221 | |
番禺区人才交流管理办公室(学历) | 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一楼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学历审核:84638216 | ||
番禺区人才培训中心(职称) | 市桥街桥兴大道10号三楼培训部 | 职称审核:34626612 | ||
招生政策咨询 | 城区教育指导中心(市桥街、东环街、桥南街、沙头街) | 桥南街南珠路63号 | 34587678、34589568 | |
西片教育指导中心(钟村街、石壁街) | 钟村街骏兴路二号 | 34715686、84771282 | ||
北片教育指导中心(大石街、洛浦街) | 大石街岗东路175号 | 84792984、84788564 | ||
南村教育指导中心(南村镇) | 南村镇市新公路北段28号 | 84763298、84763733 | ||
化龙片教育指导中心(化龙镇、新造镇、小谷围街) | 新造镇永兴路3号 | 84729818、84720546 | ||
石楼教育指导中心(石楼镇) | 石楼镇黄山路121号 | 34862100、34860718 | ||
石碁教育指导中心(石碁镇、大龙街) | 石碁镇富怡路16号 | 34560203、84551812 | ||
沙湾教育指导中心(沙湾镇) | 沙湾镇沙湾大道教育街2号 | 84731908 | ||
番禺区教育局 | 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楼 | 84641676、84641656 | ||
计划生育审核情况咨询 | 沙湾镇计生办 | 39251600、84731276 | ||
石碁镇计生办 | 84857571 | |||
新造镇计生办 | 84726345 | |||
南村镇计生办 | 84768256 | |||
化龙镇计生办 | 84755517 | |||
石楼镇计生办 | 34861961、84861520 | |||
市桥街计生办 | 34802755、34802776 | |||
沙头街计生办 | 84870401 | |||
东环街计生办 | 34806315、34813511 | |||
桥南街计生办 | 34617551 | |||
小谷围街计生办 | 39339052 | |||
大石街计生办 | 84783310 | |||
洛浦街计生办 | 84587977 | |||
钟村街计生办 | 39290611 | |||
石壁街计生办 | 39906670 | |||
大龙街计生办 | 39269119 | |||
自有产权房审核情况咨询 | 番禺区国土规划局 | 84645825、84645823 | ||
社保审核情况咨询 | 番禺区社保办(社保) | 84610909、12345 | ||
医保审核情况咨询 | 番禺区医保办 | 84693873、12345 | ||
纳税审核情况咨询 | 番禺区国税局 | 34622392 | ||
番禺区地税局 | 12366-2、84808233 |
九、积分制入学业务相关查询网址汇总
1.广州市番禺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系统
http://218.20.201.214:8088/pyjf/pubpage/goJfLogin.jhtml
2.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http://www.gradjob.com.cn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报告查询
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广东市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gzjn.gzlm.net/cjcx.php?typeid=1
5.广东省内职业资格证书查询
http://www.gdhrss.gov.cn/sofpro/gecs/zs/chaxun.jsp
6.广东省外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zscx.osta.org.cn/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18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