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购房时间在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毕业时间在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宁波购房补贴申请条件一览
申请条件
购房时间 :2018年8月12日(含)之后。
毕业时间: 购房时间前推10年内。
享受对象: 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在适海外取得学位的,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认证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包象括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且申报时在甬就业创业的基础人才。
相关资格认定
1、认定“单位”
购房补贴政策以家庭(包括夫妻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
2、毕业十年内时间认定
以所取得毕业证书或全日制学历证明上的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海外学位以《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毕业日期之后10年内。
3、创业就业资格认定
申报者劳动关系(以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为准)在宁波,并在甬缴纳社会保险。
4、房屋产权为多人持有时享受额度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持有房屋产权且至少一方符合条件的。仅能一方按规定全额享受,双方协商后由一方申请办理。符合条件的申请者未在婚后房屋产权中占有比例,能提供结婚证等相关证明的,可按规定全额享受。
(2)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房屋产权由非夫妻关系的多人持有的申请者须持有1/3(含)以上产权,按产权比例享受补贴,且同一房产仅可享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