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淮安市区禁放范围:淮安市区韩侯大道、枚皋路、京杭运河、海天路、安澜路、新长铁路、废黄河、韩侯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淮安区禁放范围:承恩大道及其东延乡道(原淮茭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等。
从 2019年10月1日起 ,淮安市 洪泽、盱眙、淮安、淮阴、涟水、金湖 等6个县区,先后发布通告,同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如下:
1、《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月20日起施行。
市区禁放范围: 淮安市区韩侯大道、枚皋路、京杭运河、海天路、安澜路、新长铁路、废黄河、韩侯大道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淮安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6日起施行。
淮安区禁放范围: 承恩大道及其东延乡道(原淮茭路)以南、京沪高速公路以西、淮河入海水道以北、京杭大运河以东、海天路以东合围的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淮阴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淮阴区禁放范围: 淮安市淮阴区韩侯大道(新205国道)(含)、新长铁路(含)、淮高路(含)、G233(含)、安澜北路(含)、古淮河合围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4、《洪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0月1日起施行。
洪泽区禁放范围: 古堰路(含)、350省道、巢湖东路、205国道(不含)、太湖路(含)、348省道合围的区域内及洪泽湖高良涧船塘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5、《涟水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涟水县禁放范围: 涟水路(含)、盐河、涟中总干渠、城北大沟、广州路(含)、金城北路(含)、炎黄大道(含)、S327省道(含)、古黄河、淮浦南路(含)、郑梁梅大道(含)合围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6、《金湖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20年1月18日起施行。
金湖县禁放范围: 城区黎东河以西、同泰大道以东、金宝南线以北、后三河圩堤以南范围内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7、《盱眙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19年12月26日起施行。
盱眙县禁放范围: 东方大道、金源路、新海大道、山水大道、新扬高速、淮河河道、清水坝渠道、331省道、二环路合围区域内(含以上道路、河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并给予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自觉遵守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发现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或者举报,全市查禁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