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济南失业保险不同的情况转移有不同的流程,例如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继续工作暂时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领取失业金的需要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4号窗口进行转移认证等。
1、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领取失业金的
(1)原单位办理减员;
(2)失业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原单位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办理失业金转移手续,领取《介绍信》;
(3)失业人员持《介绍信》回户籍所在地(地市级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2、非济南市户籍回户籍地继续工作暂时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证明。转移证明可以自己保存,也可以交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3、济南市户籍在外地缴纳社保回济南领取失业金的
(1)携带申请材料到济南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保大厅44号窗口进行转移认证;
(2)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进行失业登记;
(2)到户口所在县区就业办失业保险科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