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市个税的咨询电话是010-12366。北京市具体的办税地点可以在百度上搜索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官网页面中-办税地图一栏上进行查询即可。
北京个税的咨询电话是010-12366。
北京具体的办税地点可以点击: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进行搜索查询。
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办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不包括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不满1年的个人),应于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办理。
2.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0日内办理。
3.对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及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在取得按月或按次计征税款项目的次月15日内办理。
4.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应在次月15日内办理。
5.限售股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
(1)采取证券机构预扣预缴和纳税人自行申报清算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的,由证券机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照实际转让收入与实际成本计算出的应纳税额,与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税额有差异的,应自证券机构代扣并解缴税款的次月1日起3个月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清算申报;
(2)采取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的方式征收的,在次月15日内办理限售股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一次办结相关涉税事宜。
6.个人以非货币性资产投资的,应在备案时约定的纳税期限内办理自行申报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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