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申请人向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申请—受理—复核—审核—办结—送达
(一)申请人向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审核工作;
(三)市、县(市、区)就业管理服务机构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作出决定后1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
领取标准
2020年3月至12月,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参保缴纳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50%给予补助;
对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按失业保险金月标准的20%给予补助。
市区现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144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