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天津市和平区公积金管理部上班时间:周一至周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河北管理部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天津市河东区河东管理部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等。
1.天津市和平区公积金管理部
地址:和平区大沽北路115号
电话:022-23148252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天津市河东管理部空港经办网点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58号
电话:022-60891500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3.天津市河东区河东管理部
地址:河东区新开路239号华馨公寓底商
电话:(022)12329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4.天津市河西管理部
地址:永安道2号青年创业广场1层
电话:022-2326205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5.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开管理部
地址:南开区二纬路58号翔宇大厦
电话:022-27289613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河北管理部
地址:河北区平安街68号
电话:022-2445739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7.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红桥管理部
地址:芥园道10号增2芥园公寓底商
电话:022-8772993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8.天津塘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新港二号路2-1259,远洋宾馆旁
电话:022-2579858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9.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汉沽管理部
地址:新开中路88号建行5楼
电话:022-25666887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0.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管理部
地址:万欣街与石化路交口
电话:022-63310076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1.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丽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跃丽路跃丽大厦1-11
电话:022-2496628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2.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青管理部
地址:西青区西青道280号
电话:022-2791775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津南管理部
地址:津南区咸水沽镇津岐路西侧艺树澜庭2-底商2号、3号
电话:022-2839706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辰管理部
地址:北辰区果园北道与果园东路交口
电话:022-2691249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5.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清管理部
地址:杨村镇雍阳西道与新华路交口
电话:022-2932171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6.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宝坻分中心天津宝坻区建设路110号
电话:022-2922326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7.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宁河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朝阳路与金翠路交叉口东北200米
电话:022-69590013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8.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静海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静文路建行大厦
电话:022-28911711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19.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蓟县管理部
地址:天津市蓟县光明路七星花园底商8-104号
电话:022-29120906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0.天津市油田管理部
地址:大港区海滨街漫春道34号,经贸大厦南座3楼
电话:(022)25922575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六(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21.天津市开发管理部
地址:第一大街86号泰达市民广场LISW1-2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7:00
拓展天津公积金购房提取办理条件
一、网上办理条件:
1、已修改公积金初始密码且进行注册且已签约电子业务;
2、未使用贷款购房,即购房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未使用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或其他贷款购房;
3、购房类型为我市商品房、限价房(二手房等其他房屋类型的,线上暂不能办理);
4、提取人为购房人(有多个购房人的,线上暂时不能办理);
5、公积金账户有可提取额度;
6、夫妻双方未负有公积金贷款债务。
二、现场办理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