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应上传《户口簿》扉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在我区购房业主子女,除了提供《户口簿》扉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外,还应提供《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等。
报名对象由学生家长自行登录泉港区义务教育招生信息管理平台平台自主报名,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对要提交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对,提交后报名信息将不能再更改。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报名应上传《户口簿》扉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②在我区购房业主子女,除了提供《户口簿》扉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外,还应提供《房产证》(或发证机关盖章认定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经住建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③随迁子女入学除了提供《户口簿》扉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外,还应提供父(母)在我区居住证、实际务工半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合法有效且目前仍在该区域经营的《工商营业执照》等)。
④报名面向泉港区以外招生的常住适龄儿童,按类型参照我区常住人口①②③类型提供材料。
家长要对网上报名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时或注册报名时,一经核实网上报名提供的材料有造假,将取消其子女在泉港入学的资格。报名前必须认真阅读泉港区民办小学招生信息管理平台上的报名有关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