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新增人才引进信息;||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等。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 昆山市人民政府网( http://www.ks.gov.cn )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图1)—人社—社保网上申报(图2),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图3),用企业CA证书登录,选择“功能菜单”(图4),再选择“单位人才引进”(图5),新增人才引进信息。
图 1
图 2
图 3
图 4
图 5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 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 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小贴士: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 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 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 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 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 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 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小贴士:自助打印《调档函》前 ,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 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 http://www.kshr.com.cn/ )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前进西路1801号A栋四楼C区61-69号,电话:0512-57385852,申请现场办理准迁证落户张浦的请带好材料至张浦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36695883;36695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