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于2020年7月10日发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2020年9月30日前,保育员将会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目录。
2020年9月30日前 ,保育员将会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进行公示的公告》
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者,可申报 五级/初级 工: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1 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者,可申报 四级/中级 工: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4 年(含)以上。
(2)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6 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具备以下 条件之一 者,可申报 三级/高级 工: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 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5 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 生);或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并具有经评估论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 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级/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 2 年(含)以上。
相关职业 :包括婴幼儿发展引导员、幼儿教师、儿科医师、儿科护士、孤残儿童护理员、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保健护理师、健康管理师、育婴员、家政服务员等。
本专业 :包括学前教育、早期教育。
相关专业 :中职相关专业包括护理、中医护理、家政服务与管理、营养与保健、助产;高 职高专相关专业包括:护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管理、人口与家庭发展服务、临床医学、 中医学、食品营养与卫生、健康管理、医学营养、心理咨询、特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幼 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普通高校相关专业包括护理学、基础医学、预防医学、中医学、妇幼保 健医学、教育学。
注意 :2020年9月30日前,保育员将会退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目录;也就是说,退出后,保育员就不能领取技能提升补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