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产假;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有产假;
根据《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
❶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❷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❸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依法增加女职工产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7天。
❺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