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阜沙镇初中招生政策

【导语】:教育局发布《阜沙镇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规定了今年阜沙镇初中新生招生对象为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小学应届毕业生、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中山市户籍在阜沙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在阜沙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等,以及今年阜沙镇招生范围等。

 2020中山市阜沙镇  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通告

 一、招生对象

小学2020届毕业生。招生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阜沙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1);

(三)阜沙镇户籍人员的适龄子女;

(四)中山市户籍在阜沙镇居住工作满一年以上人员(拥有在阜沙镇工作居住、缴交社保、房产证等1年以上相关证明)确需跨镇区就读的适龄子女;

(五)参加阜沙镇2020年中山市流动人员积分入学确定入围的积分生。

说明:上述的第二至四类对象,监护人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到阜沙镇行政服务中心(阜沙镇埠港东路21号)前台领取《申请表》,于2020年6月3日前连同表中所要求提交的材料报送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中山市阜沙镇初中招生政策_兼职服务_时间陪伴

 三、学位分配办法

1.户籍生、教育优待政策生、户籍人员子女、跨镇区就读学生学位分配。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区域划分按划定范围原则上保持不变。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学校将如数录取。当招生范围内户籍生(户籍人员子女)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则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方案调整。

2.积分入围学生学位分配。积分入学入围的非本市户籍儿童,根据各公办初中积分生招生计划的学位数,结合积分入学入围申请人的房产所在地、工作地、居住地等情况制订原则进行分配,积分生要服从统筹安排,不服从安排视作放弃积分入学资格。7月中旬接收学校将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不按时到指定学校办理相关手续的,将视为主动放弃,不再重新安排。

 四、公办初中招生范围

(1)阜沙中学。①阜圩居委会(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一号的学生除外);②阜沙村委会1、2、3、4、12、13、14、15小组(该村的5、6、7、8、9、10、11、16小组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③阜沙村集体户;④大有村委会(含集体户);⑤上南村委会(含集体户);⑥丰联村委会(含集体户);⑦罗松村委会1、2、3、4、5、6、7、18、19小组。

(2)牛角中学。①阜圩居委会(仅为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万通豪庭、珑玥一号的学生);②牛角村委会(含集体户);③牛角直街;④卫民村委会(含集体户);⑤阜东村委会;⑥罗松村委会8、9、10、11、12、13、14、15、16、17小组及户口簿登记住址为阜丰、赢天阁、融创香山府、珑玥一号的学生;⑦罗松村集体户;⑧阜沙村委会5、6、7、8、9、10、11、16小组的学生可以选择阜沙中学或牛角中学。

 五、入学程序

 (一)信息登记。 2020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  网上报名

1.登记时间:5月25日9时至6月3日24时。

2.登记方法:法定监护人(在系统中要填写2个监护人的信息,不要只填写1个人的信息)在此期间进入中山教育信息港(https://www.zsedu.net/)首页,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为子女登记入学信息,按要求上传资料。

 温馨提示:

(1)法定监护人应认真阅读阜沙镇的招生方案,对照自身条件选报学生类别。

(2)已申请积分入学的须选择积分所在镇区。

(3)没有条件上网登记信息的,阜沙镇设立各小学为新生信息登记服务点,法定监护人预约后,携带资料前往以下地点,完成信息登记,预约电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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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网上信息审核。 “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已与政务数据中户籍、出生证、居住证、学籍等四项信息对接。有政务数据的,审核人员按政务数据审核;无政务数据的,按监护人上传的资料审核;审核时不能确定的,由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监护人到现场验核;已申请积分入学的,按积分入学系统数据审核。监护人需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入学信息审核情况,补齐审核未通过的信息。审核完成时间:6月10日前。

 (三)志愿填报

1.通过信息审核,符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的新生,所选报的镇区(或市直属学校)安排其入学。

2.符合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条件的新生,可在6月13日9时至6月1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填报直属学校志愿,并可在6月18日9时至24时调整志愿。

 (四)学校录取

1.市直属学校录取按招生通告执行,其中拟参加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的学生名单,我镇在6月21日前核实,6月22日至6月26日公示,7月3日上午9时由市教体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录取。

2.镇公办学校学位安排,按镇招生方案执行,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7月20日前安排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五)入学注册

1.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新生,法定监护人须在7月3日17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确认,若同时被民办学校录取,法定监护人须在确认时选定其一,逾期不确认视为放弃。已确认被录取的,镇区不再安排公办学位。

2.我镇公办学校须于7月30日前完成新生入学注册工作(具体安排见附件3)。监护人应按录取学校要求,按时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注册视为放弃,不得参加民办学校的第一次补录。

 (六)信息补报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疾病、户籍迁移等特殊原因逾期未做信息登记的,家长可于8月1日9时至8月24日24时登录“中山市新生信息登记系统”补报信息,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统筹安排入学,并于8月31日前完成注册工作。

 六、联系方式

1.地址:中山市阜沙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政府5号楼101室)

2.咨询电话:0760-23401873、0760-23405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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